投資者關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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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23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巴西的電鍍鉻鋼(Electrolytic Chromium Coated Steel)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,決定自本公告發(fā)布于官方公報次日起對涉案企業(yè)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,中國涉案產(chǎn)品臨時反傾銷稅為33.2%~77.9%、巴西涉案產(chǎn)品臨時反傾銷稅為52.0%。稅率詳見下表。涉案產(chǎn)品歐盟CN(Combined Nomenclature)編碼為7210 50 00和7212 50 20。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7月1日~2021年6月30日,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。利益相關方應于初裁生效起15個自然日內提交本案評述意見,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。
2021年9月24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公告稱,應歐洲鋼鐵協(xié)會(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)于2021年8月13日提出的申請,歐盟委員會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巴西的電鍍鉻鋼進行反傾銷調查。